“兩年前,看中了一套房子的升值潛力,但由于手上資金不夠,我借用妻子妹妹的名義,用首套房貸款政策買下了這套房子。半年房子就升值了近10萬元,但現在,如何將房子轉移到自己名下安穩享受收益,我卻操碎了心。”這是記者近日接到的一封讀者來信。
這位讀者表示,希望用自己的故事,給想要購房投資的市民一點提醒。
起因
爲享三成首付政策,用妻妹的名義買房
2012年下半年,位于天元區廬山路上的明峰銀座有寫字樓出售,我當時就認爲,寫字樓有升值空間,決定買一套作爲投資。我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按照當時政策,購買二套房需要付六成首付,而我手頭上沒有那麽多現金。
後來,我想到了一個主意:用妻子妹妹的名義買房,她名下也沒有住房,首付只需要三成,恰好在我能夠承受的範圍內。
2012年12月,我用妻子妹妹的姓名做了産權登記,買下了這套房子。首付、稅費等全部是我繳納的,並開始按時月供。
房價很快就開始上漲了,半年後,這套房子升值了近10萬元。2014年,房子交房了,我沒有進行任何裝修就對外出租,每月租金達到了兩千多元。,比普通住宅劃算多了,從收益角度來看,我覺得這次投資是成功的。
煩惱
想把房産過到自己名下,麻煩事真不少
最近,我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咨詢後卻發現,過戶費用真不少。爲此,我想到了很多方案,卻發現可行性都不高。
方案一:直接以二手房交易,費用太高
費用:稅費近5.6萬元。
優點:可以動用公積金還款。
缺點:費用太高。
房産證目前還沒有辦下來,根據規定,房産證未滿兩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需全額征收營業稅5.575%、契稅、個人所得稅2%及工本費等。按此計算,我至少需要繳納11.575%的稅費,近5.6萬元。
方案二:親屬之間房屋贈與
不能用公積金,再次交易需補交稅費
費用:2萬元左右。
優點:程序簡便,費用比直接過戶低得多略低。
根據規定,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這8類人群,只需繳納4%的契稅,免征營業稅、個稅等,比直接過戶的費用大大降低。
缺點:不能動用公積金,將來再次交易受阻。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我,贈與的房産,中間不存在交易,因此也不存在貸款的問題,不能動用公積金。另外,市地稅局工作人員告訴我,在直系親屬贈與過程中,營業稅、個稅等雖然可以免除,但如果我以後將這套房産進行再次出售交易,仍需要補征個稅。
方案三:離婚再假結婚,轉移房屋産權後複婚
風險太大
費用:僅支付工本費即可。
優點:費用最省。
根據網上攻略,我可以先和妻子假離婚,與妻子妹妹結婚後,在房産證上加上我的名字,再辦離婚,然後與妻子複婚,僅需辦幾本結婚證的錢。
缺点:風險太大。
先不說道德風險有多大,網上假離婚最後變真離婚的案例可不少,爲了幾萬塊錢毀了好好的家,可就得不償失了。
方案四:房産證上先加名再去名
需補交稅費
不具有可行性。非夫妻關系,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間在房産證上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將被視爲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達不到規避稅費的目的。
建議房産證滿兩年後進行二手房交易
多位業內人士均表示,該業主可以等房産證滿兩年後,雙方直接以二手房交易的方式過戶,既可以省掉5.575%的營業稅,也避免了爲以後交易留下不必要的麻煩。
提醒以他人名義買房存在較大風險
部門:房産權屬以房産證爲准
市房産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我國目前購房采用的是房産登記制度,即房産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房子權屬就是誰的,在未過戶前,只保護房産權屬人的合法利益。
律師:借用他人名義買房需謹慎
對此,本報法律顧問聶炜表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也存在著很大風險,由于房産升值涉及利潤分配,用父母名義涉及繼承權等等,因此造成的糾紛很多,購房者最後很可能“錢房兩空”。
聶律師建議,如果借用他人名義買房,一定要保留相關的出資證明,包括還款記錄等,如果發生糾紛,可以作爲證據。
對被借用名義方來講也有風險,若用自己名義幫他人貸款買房,可能會影響到自己將來的購房資格,比如,在房屋産權登記部門、金融機構等,都會有記錄,這些記錄會成爲日後審核各種資格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