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線11月26日訊(湘潭日报记者 曾明辉 通讯员 谭艺)11月25日,家住雨湖区车站路的市民易红旗来电询问,因核心商务区建设的需要,今年8月他家房屋被征收。目前,易红旗看中了一套100平米左右的二手房,预计购房金额18.4万元,但他并不清楚被征收人如何享受购房税费减免、补贴政策。带着易红旗的疑问,我们就此咨询了市征收处相关负责人。
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向我們介紹,根據政策,稅費減免、補貼種類及標准,在購買新建商品房和購買二手住房所享受的減免、補貼政策方面,有所不同。
如果被征收人本人購買新建商品房,對購房款中等于征收補償款部分産生的契稅全額免征。如購房款少于征收補償款,差額部分可在規定期間內累加適用契稅減免。購房款多于征收補償款,被征收人應補交差額部分産生的契稅。
也有不少被征收人想購買二手住房而非新商品房,那麽,對購房款中等于征收補償款部分産生的契稅全額免征。如購房款少于征收補償款,差額部分可在規定期間內累加適用契稅減免。如購房款多于征收補償款,被征收人應補交差額部分産生的契稅。對購房款等于征收補償款部分産生的營業稅(75%)、城建稅(100%)、教育費附加(100%)、地方教育附加(100%)及個人所得稅(28%)給予補貼。
“被征收人易紅旗購買一套18.4萬的二手房,預計可減免4700元左右。”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處相關負責人算了算這筆經濟賬,“這些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均采取全額補貼、先繳後補的方式。”
那麽,哪些人可以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城區按2013年3月4日發布的《湘潭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潭政發〔2013〕2號)文件規定實施的項目所涉及的被征收人,已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並在市城區購房的,均可享受購房稅費減免、補貼政策。稅費補貼截止時間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公布之日起1年內購房,並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具體按《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産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潭政辦發〔2015〕37號)文件規定,本政策執行至2016年7月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