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寶典:二手房買賣雙方所繳納稅費所存在差別
2014-09-01 11:16 张家口搜房网 | 分享 掃描到手機
[摘要]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稅費到底需要買房還是賣方承擔引起了不少的爭論。買方和賣方需繳納的稅費種類存在一定的差別。哪些稅費是買方要繳納的呢?哪些又是賣方需繳納的呢?這關乎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各需繳納什麽稅種。
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稅費到底需要買房還是賣方承擔引起了不少的爭論。買方和賣方需繳納的稅費種類存在一定的差別。哪些稅費是買方要繳納的呢?哪些又是賣方需繳納的呢?這關乎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各需繳納什麽稅種。
根據我國關于房屋稅收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購二手房與轉讓二手房需要繳納的稅費各分爲以下幾種:
買方需繳納的稅費:
1、契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稅率爲3%);
2、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産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爲單位的80元)。
賣方需繳納的稅費: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個人轉讓住房應按“銷售不動産”稅目征收營業稅,稅率爲5%。又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價格的1.2倍以下。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爲非普通住房。
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轉讓二手房,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産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爲20%。轉讓收入爲實際成交價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規定,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所謂合理費用,指的是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稅。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經地方稅務機關核實,其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附加稅費
轉讓二手房時,賣房人應以應納營業稅額爲計稅(費)依據,適用稅(費)率如下:
1、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爲1%計征;
2、教育費附加按3%的征收率計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計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隨同營業稅一並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