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成都7月29日电(记者傅鉴 通讯员周金花 贺薇)杨某某和自己的丈夫在成都市武侯区经商,杨打算在高新区买一套房子,但夫妻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在销售人员钟某某的建议下,竟然选择购买假国家机关公文进行规避税费。7月27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向区法院移送起诉该起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
今年2月,楊某某來到成都市高新區某樓盤銷售部找到銷售主管鍾某某,聲稱自己已有一套房了,再買一套就算是二套房,考慮到以後的遺産稅、契稅和房産稅等相關手續的問題,楊詢問鍾某某有沒有什麽辦法能讓自己少交點稅,鍾某某便提議楊辦一個離婚手續,以個人名義買房,這樣就可以按照一套住房的標准繳費。但楊某某不同意這一辦法,鍾某某便繼續遊說到:“你也可以去辦個假的離婚證明,但是有風險。”
在考慮幾天後,楊某某決定采用通過僞造離婚判決書的方式購房。于是,鍾某某便負責聯系一個辦假證的“串串”,楊某某則負責提供自己和丈夫的個人信息,楊某某向“串串”支付3800元錢辦理了一份民事判決書。
今年5月,當楊某某把鍾某某爲自己准備好的材料交到成都某公證處時,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在與區法院核對民事判決書時,發現該份民事判決書編號與法院同編號的民事判決書內容不一致,公證處工作人員隨即通知法院與銀行該編號民事判決書有問題。隨後,法院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鑒定,鍾某某找“串串”制造的民事判決書,其內容與印章均爲僞造。楊某某與鍾某某的行爲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夫妻二人爲逃稅而購買僞造離婚判決書這一行爲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生活中不要爲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而選擇違反法律的手段,否則可能爲此付出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