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版“國五條”細則限購升級
非廣州籍補交稅費或社保不能買房
廣州“國五條”實施細則3月31日晚間出爐,明確2013年廣州新房價格漲幅要低于該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細則同時對“限購”進一步升級;至于備受關注的二手房個稅問題,細則指出將嚴格執行“國五條”的相關規定。
根據《實施意見》,2013年廣州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要低于該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且房價控制目標的對象調整爲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介紹,該市改變了2011年房價控制目標與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鈎的做法,而是將房價漲幅與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幅與CPI增幅的差值)挂鈎,更直接反映住房價格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關系。
在“限購”政策方面,廣州版“國五條”較此前升級,一是購房資格審查環節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之前;二是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正常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購房的,審核標准由“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交1年以上”,調整爲“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交1年以上”;三是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補繳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購房的,不予認可。
對于備受關注的二手房個稅問題,《實施意見》明確廣州將嚴格執行“國五條”中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稱,目前,廣州正在對具體操作細則進行研究,待明確後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此外,在“限貸”方面,廣州細則明確,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可結合2013年該市新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房地産市場調控的相關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至于增城、從化“限價”、“限購”問題,將由兩市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實施。■據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