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何先生:近期,我通過南昌某中介公司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簽訂合同時,該中介工作人員提出其中介公司有一種“優惠單”,作用就是減免一部分費用。我聽完後欣然接受,並約定稅費包斷爲2萬元(包括1.5萬稅費和5000元傭金)。但辦理結清時,該中介給予我的稅費單上清楚寫明,交易所需稅費共計1萬元,傭金爲5000元。爲什麽1.5萬的稅費僅開出1萬元的發票?請問此“優惠單”合法有效嗎?我能找他討回5千元嗎?
記者幫忙: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周斌律師,他認爲:“就本案,該稅費包斷的約定是寫在中介工作人員所謂的“優惠單”上,而並非購房合同上,且“優惠單”上只有該工作人員和何先生的簽名,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中介公司授權(有無公司授權,需要中介工作人員舉證證明,比如公司出具了授權委托書,空白優惠單上蓋有公司的公章,等等),其工作人員在書面合同之外,以所謂“優惠單”的形式私自與客戶約定稅費包斷,其效力有待于中介公司追認,追認之前,客戶也可以及時撤銷約定。所以,客戶可以中介公司未追認或自行撤銷爲由,要求其退回多收的5000元錢。”
律師建議:“如果稅費包斷是在購房者對相關稅費不知情的前提下約定的,或者中介在代繳稅費時有違規甚至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爲(比如瞞稅、虛報房價),購房者可以向當地房管部門投訴。稅費包斷往往會犧牲購房者的長遠利益,建議購房者不要貪圖眼前小便宜,以免損害未來大利益。”(記者陳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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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二手房,需付哪些費用?
契稅(首次購90平米以下1%、超過144平米爲4%、其余2%)、交易費(6元/平米)、工本費(80元/戶)、查檔費(1.2元/平米)、維修基金(房改房:3.4元/平米、商品房:1%、如已交則不需要)、印花稅票(5元/張)。
如需貸款另加:查檔費(1.2元/平米)、他項權證費(85/戶)及評估費(貸款金額千分之五)。(由江投置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