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稅費中,各項稅費由哪一方承擔都有相應的規定。但現實情況是,在二手房買賣交易時,稅費往往全部由買方承擔。
買房者想買房稅費自己掏
李成亮是一家外企在太原辦事處的白領,,准備今年結婚,想要在太原市南內環街附近買一套二手房。今年3月,他和女友來到“我愛我家”房屋中介,一打聽,就被南內環街附近的二手房價嚇著了。“房産證在年以內的二手房,戶型好的,房價在每平米6800元左右。”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她,“如果是房齡超過5年的老房子,價格比較便宜,每平方米才6000元左右。”
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小李當天便與房主約好了看房時間。看完房後,小李和女友對房子十分滿意,當即表示要買。房主表示要按照每平方米6500元的價格出售,房屋總價64.2萬。此時,房主告訴她:“我的房子的房産證辦理時間還不到5年,如果想要賣房,需要繳納4.5%的過戶費、5.5%的營業稅、0.05%的交易印花稅和1%的個人所得稅,這些必須由您來承擔。”這樣一算,房價又多出了73800元。
莫名其妙多出7萬多元,小李心裏覺得很不平衡。他與房東約好,容他想一想。沒想到,一周後,他致電房東准備付款買房時,房東卻告訴他:“房子已經賣了,你看房的時候已經有好幾個看房者等著呢。”
中介想買房,避稅招術多
就小李買房所要掏的稅費問題,省城一家中介公司的李經理表示,目前稅費問題不僅困擾著購房者,中介也深受其影響。“來挂單出售的二手房多是房産證在5年之內的,許多購房者往往因爲要負擔高額的稅費,最終5取消交易。”李經理還告訴記者,爲了留住客戶,房産中介公司往往被迫采取一些手段“避稅”。
據他介紹,目前避稅主要通過“贈予”、“公證”、“做低交易價”等方式,利用政策漏洞達到避稅目的。如“公證”就是買賣雙方交易後不辦理房産過戶手續,經過公證後,等到5年期限之後再辦理相關手續;“贈予”即買賣雙方簽訂假贈予合同,不屬于房産交易,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而“做低交易價”指的是買賣雙方簽訂低于實際售價的交易價格,房屋總價降低,乘以相同的稅率,稅費當然也會隨之減少。這也是目前多數中介公司都采取的“避免”手段。“當然,避稅肯定會有風險,但面對高額的稅費,有些顧客還是願意冒險。”李經理表示,由于客戶有需要,即使房産中介公司不情願,但爲了留住客戶,目前避稅服務已經成爲中介公司的一項重要工作。
交易稅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太原“我愛我家”一位二手房交易的負責人表示,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二手房交易稅費中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均是賣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賣出所産生,而賣方就是所得者,所以,這以上稅費由賣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這幾個稅費所占比例較大,就成了賣方定價的一個重要標准。因此,很多賣家相應降低房價,搞一刀切,淨收房價,所有稅費由買方負責了。不過生意場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當各自認爲物有所值時,買賣就成功了。
稅費由誰交的問題,實際上國家有明文規定,全由買家交原則上說是不合理的。但實際上稅費與房價是相互關聯的,如果賣家交稅費,那麽房價可能就高一些,買家交稅費,房價就相對低一些。合同中約定由誰交稅費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則的,從這個角度講二手房交易稅費由買家交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