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廖橋)公積金提取條件再放寬,手續也在進一步簡化。記者昨悉,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將調整和優化,職工在辦理提取業務時,不需要提供各類申請表。
據了解,根據現行政策,如果職工要提取公積金,首先就必須填寫與提取類型相符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或《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申請證明表》,再由所在單位和銀行分別審核蓋章,然後才能前往公積金各分中心和銀行辦理相應手續。
按照7月1日起執行的新規定,職工在提取公積金時,不再提交各類申請表,但仍需提供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和其他要件。然後由繳存銀行或公積金中心經辦櫃員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打印提取信息確認單,職工簽字確認後,即可辦理相關手續。這樣一來就免去了提交各項申請表格的麻煩。
值得注意的是,職工在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和組合貸款(商貸部分)時也更加便捷。據介紹,今後,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積金償還未結清的商業貸款時,不再需要貸款銀行審核蓋章,而是由銀行或公積金中心直接出具個人信用報告並辦理提取手續。非本市購房提取公積金償還商貸的,也不再需要提供房屋兩證的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