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重要事項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2015年,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省建設廳、財政廳、人行南京分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蘇建金管【2005】298號)爲不超過職工所在地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繳存比例爲12%,企業繳存比例在8%至12%自主選擇。各單位繳存基數調整爲每年7月1日後調整。單位爲1998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即“新人補”比例爲10%。
2.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
2015年度,根據住建部通知要求,四次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5年內(含5年)利率由年初的3.75%調整爲2.75%;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5年以上的利率由年初的4.25%調整到3.25%。利率下調之後受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新標准,下調之前已經辦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次年1月1日執行。五次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當年繳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爲0.35%;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2.35%降到1.1%。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按時點計算並于每年6月30日結息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3.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情況:爲了貫徹市委、市促進中心城市房地産消費的工作思路,我中心上報並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一是提高貸款最高額度,從之前的個人25萬元和夫妻雙方50萬元分別提高到個人30萬元和夫妻雙方60萬元;二是取消貸款次數的限制,允許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的客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2015年,市出台《宿遷市促進中心城市房地産消費六條意見》(宿政發【2015】133號)對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降爲20%,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後,再次購房時繼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仍爲20%。
2015年因經濟大環境原因,爲了解決企業和職工的實際困難,我中心出台了《關于工業企業繳交住房公積金低門檻准入通知》,允許工業企業按照5%的繳存比例先爲部分員工(不得低于職工總數的30%)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待企業經營狀況好轉後再按照標准執行。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對租房提取手續進行了簡化,職工只需提供工作所在地的無房證明即可辦理租房提取業務。5.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綜合服務平台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
2015年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服務大廳建成運行。個人客戶登陸網上服務大廳後可以實時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收支明細、貸款信息、還款明細、還款計劃、業務辦理進度、家庭賬戶信息,並對個人基礎資料進行完善。家庭賬戶作爲一種創新功能,通過賬戶授權方式,爲個人客戶管理多個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提供方便。單位客戶登陸網上服務大廳後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人員新增、封存、啓封、轉移、基數調整、繳存核定等業務。網上服務大廳的開通大大提升了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