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繳6個月即可申請貸款,個貸最高額度調至25萬元
記者日前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爲適應當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際,我市對公積金政策進行部分調整:重新規範了貸款額度標准及繳存基數工資標准,將申請貸款條件由之前的按期足額繳存滿一年調整爲6個月,正式開展粵西五市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等。新規已正式實施。
職工月繳存額高于378元,個貸最高可貸25萬元
新規將我市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之前的20萬元,調整至25萬元;夫妻雙方同時申請貸款最高額度從30萬元調整至35萬元。
爲實現繳存額與貸款額相對變化的公平,公積金中心根據陽江市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776元/月的標准,凡職工月繳存額低于378元(含378元)以下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20萬元,夫妻雙方同時申請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根據廣東省2015年5月公布的三四類城市最低工資標准1210元/月,對職工月繳存額在121元(含121元)以下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15萬元,夫妻雙方同時申請貸款最高額度25萬元。
市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表示,夫妻雙方同時申請貸款,公積金月繳額不一致的,以月繳存額較高的一方爲批貸標准。
按期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即可申請貸款
我市此前執行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之一爲:“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新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將這一條件調整爲:“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
夫妻雙方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繳存時間不一致的,以繳存最多一方時間爲標准審批貸款。
今年正式開展粵西五市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
去年,我市與湛江、茂名、雲浮、肇慶等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湛江簽訂了《住房公積金業務合作交流協議》,建立了互認互通、互認互貸的住房公積金合作機制。當時由于我市個貸率偏高,暫未執行異地貸款業務。
按照新的規定,我市今年將開展粵西五市(湛江、茂名、陽江、雲浮、肇慶)互貸業務,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優惠政策與當地繳存職工一致。
調整外地戶口職工在本地購房的認定條件
新規調整了對外地戶口職工在本地購買住房的認定條件,外地戶口在本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地公積金中心貸款時,在戶口所在地只查貸不查房(查是否使用過公積金貸款)。
此外,新規還規範了提取金額計算依據,將市住房規劃建設局公布的上一年度陽江市市區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參考指標作爲本年度提取金額計算依據之一。即:職工因建房、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土地發票價格建築面積×私建住宅工程造價參考指標價格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