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積金提取條件放寬最新消息:廣州放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证明的,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具体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如下:
辦理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對);
(三)提取申請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廣州市內的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其中一家)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對);
(四)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個人及配偶名下無自有産權住房的證明原件(即名下房地産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無自有産權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內有效。房管部門住房檔案信息系統聯網後可不需職工提供)。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辦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發生變更的,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發生變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辦理流程:
職工前往房管部門或者房産交易中心打印個人及配偶名下房地産登記情況查詢證明→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並錄入掃描資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辦理地點:
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經辦網點(網點地址詳見中心網站)。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證、租賃合同和租賃發票申請提取,按每月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租住商品住房,個人每月實際房租支出超過600元,以及租住本單位住房的,可按照現行租房提取規定辦理,按每月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額度上限爲3712.2元)。具體辦理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地點仍按現行租房提取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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