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日下午,國務院法制辦網站發布了“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公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報請國務院審議。
20日下午,國務院法制辦網站發布了“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公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報請國務院審議。
修訂稿:繳存比例不得超12%不得低于5%
南京:根據單位性質不同繳存比例分三種
修訂送審稿顯示,對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目前,南京市2015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爲2014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南京市2014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18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職工最低工資標准。按照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1:1計算,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金額上限可以達到4368元(18200元×12%×2)。
根據單位性質的不同,南京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爲三種:首先是機關及事業單位,其繳存比例爲單位及個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業,單位及個人各占10%-12%;第三種是包括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爲單位與個人各占8%-12%。
據了解,只要是未達到最高繳存比例的企業單位,都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過不能突破12%的最高繳存比例。
修訂稿:靈活就業人群可繳存公積金
南京:三類人員已納入公積金繳存使用範圍
修訂送審稿指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由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有提取、貸款等權益。
據了解,目前,南京的三類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戶、自由職業者)已經可以繳存公積金,也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修訂稿:縮短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
南京:已由15日縮短爲10日
修訂送審稿規定,縮短提取和貸款審批時限,貸款審批時限由15日縮短爲10日。
據了解,此前,南京公積金貸款申請爲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到了今年2月,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的通知》,進一步優化存量房網上交易公積金貸款流程,將南京的審批時間縮短到了10天內。
修訂稿: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
南京:8種情形可提取,普通裝修、買車不在內
另外,修訂送審稿對提取條件進行了放寬,明確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且,可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具體爲:(一)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六)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七)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
目前,南京公積金細則規定,職工8種情形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或在本市無産權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子買好了,但想再裝個修或者再買輛車,能否提取公積金?目前南京還不支持提取,因爲公積金主要是爲了支持市民的自住購房需求。
修訂稿:逾期不繳、少繳、多繳將罰款
南京:用人單位不繳公積金將處1萬-5萬元罰款
修訂送審稿指出,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應繳數額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少繳或者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可處欠繳或者多繳數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目前,根據南京市辦公廳2014年底發布的《南京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用人單位沒有幫員工辦理公積金繳存相關手續的,將會受到1萬-5萬元不等的罰款,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可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加強管理
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追刑責
修訂送審稿同時指出,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並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