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年9月發文,除辦理個別事項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這項旨在落實簡政放權,減輕群衆負擔的新規,在一些地區卻成了個別部門不作爲的借口,給一些群衆造成了“負擔”。
民政部門停開“單身證明”後,內蒙古赤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欲通過公對公查詢辦貸人婚姻狀況,但因未提供法律依據而被民政部門拒絕查詢。因無法解決“單身證明”問題,赤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暫停辦理單身職工公積金貸款業務。兩部門都稱是嚴格執行規定,那停辦到底是誰的錯?
從依法行政而言,民政部門在下發新規後解釋,對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部門,不應要求當事人提供婚姻登記信息,因此民政部門將不再爲其核對信息。公積金管理部門去當地民政部門查詢因“沒有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法律依據”而遭拒。這是否說明,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出具單身證明的規定,並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從創新管理而言,赤峰市民政部門稱,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讓公積金部門查詢個人婚姻情況是違法行爲,而公積金中心稱無單身證明辦理業務是違規放貸。但內蒙古的其他盟市,大部分地區辦理此項業務時均無須提供“單身證明”或簽“單身聲明”。照此邏輯,這些可以辦理的盟市相關部門做法都是違法、違規?爲何此地是公對公無果後幹脆利落停辦,彼處卻能輕松化解?
綜上所述,公積金部門簡單地停辦相關業務,不是對規定的嚴格執行,更像是一種不負責任的“不作爲”和“懶政”行爲。地方在執行中央部委相關文件時,應執行其文件的主要精神,而不是簡單地摳字眼,僵化執行,或者說只考慮自身,不考慮民生。
在國務院大力簡政放權,減輕群衆負擔,推進依法行政的背景下,這種一刀切的處理方式,也折射出部門之間的協調不力,更凸顯服務群衆意識的缺位和創新管理理念的缺失。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各部門要把群衆利益放在首位,創新管理,齊抓共管,共解難題,從根本上避免“奇葩證明”,切實減輕群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