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險網()10月13日訊: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有效實現使用價值,發揮其保障作用。目前我市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主要有三大類,分別爲住房消費的支取和指定突發事件的應急提取。
三種住房消費、九項突發重疾可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一般基于三類情況:
一類用于住房消費的支取,主要包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以上(含15%)的,且在本市內無自有産權住房的。
一類是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支取,主要包括:(一)離休、退休;(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三)出境定居;(四)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五)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六)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屬農村戶口的;
一類是由于規定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支取,主要包括:(一)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産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二)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其中突發事件是指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遇有重大疾病,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可提取公積金的重大疾病具體包括:1、慢性腎衰竭(尿毒症):2、惡性腫瘤;3、再生障礙性貧血;4、慢性重型肝炎;5、心髒瓣膜置換手術;6、冠狀動脈旁路手術;7、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8、重大器官移植手術;9、主動脈手術。
而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是指重大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
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一次性付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內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過購房額的住房公積金。職工使用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期間的還貸總額,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職工使用購房按揭貸款的,在還款期內都可辦理,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提取公積金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房租超出比例部分;銷戶提取時,職工可以全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因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醫藥費個人負擔的部分。因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等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個人負擔的部分。
10月26日前暫停辦理公積金業務
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將于2015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進行上線調試。爲確保有關工作規範安全順利開展,屆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屬網點、縣(市、區)管理部、各承辦銀行將暫停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各項業務辦理及查詢(不含已經發放貸款職工的扣款),將于10月26日起恢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