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險網()10月16日訊:今天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職工及配偶在異地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行爲獲批准6個月內,且本年度未發生過提取行爲的,可向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首付款金額。
开具证明 首先到中心归集科进行申请
據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歸集科科長楊可介紹,爲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中心出台此新政。
據了解,要提取首付首先需要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具體步驟爲:職工本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他人代辦的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至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歸集科進行申請。
職工本人或其代辦人應正確並完整填寫《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一式兩份,交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核實,確認信息無誤後由窗口工作人員簽字蓋章,並留存一份備查。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模板下載地址:。
首付款提取 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職工及配偶在異地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行爲獲批准6個月內,且本年度未發生過提取行爲的,可向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首付款金額。提取材料包括:1.職工本人身份證。房主爲配偶姓名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他人代爲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2.公積金龍卡;3.單位審批意見欄中加蓋財務章、法人章的《長春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支取審批表》;4.住房公積金貸(借)款合同;5.首付款收據(發票);6.《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