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秦小輝報道:23日,羊城晚報記者獲悉,盡管住建部已下發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貸文件,但東莞市公積金中心明確表示,不論是在莞繳存公積金的外來工想回鄉購房,還是異地繳存公積金人口想在莞購房,都還未有落地文件。
23日,看到公積金異地互貸消息後,在南城上班的陳先生馬上想到了自己的情況。
陳先生公司總部在廣州,其在廣州繳存公積金。由于廣州房價太高,無力承擔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轉而想在東莞購房。可是經過咨詢公積金熱線,其回答卻讓陳先生很無奈。
“我想使用公積金在莞購房,我或者我老婆的是東莞戶籍方可。”陳先生說,他和老婆大學畢業後,戶口一直隨工作單位落在廣州,無法滿足戶籍條件要求。
記者獲悉,早在2009年5月,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肇慶8個城市簽訂協議,實現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積金的互貸。2013年5月協議到期後,東莞只允許一種情況可公積金異地貸款,即在全國各地就業繳存公積金的東莞戶籍職工可在東莞市申請公積金貸款。
23日,記者查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得知,東莞有不少來自湖南、江西、四川及湛江等地的職工,紛紛咨詢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政策。其中,來自四川的向先生在東莞購買的住房公積金,想在四川老家公貸購房。
對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稱,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貸款購房的,得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購房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但據一些外來工稱,由于地方利益及信息無法聯網等原因,其跨省返鄉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願望很難實現。
一方面市民有需求,一方面,文件卻未落地。23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公積金異地互貸政策,中心還沒有收到文件,具體到操作層面還需要再等一段時間。
秦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