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記者從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經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審查委員會研究決定,自2015年10月8日起,對中心鐵路分中心所轄部分地區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額度、家庭組合貸款等政策進行調整。
首先,單筆最高貸款額度方面,吉林市由40萬元調整至60萬元;通化市由40萬元調整至50萬元;雙陽區奢嶺鎮由40萬元調整至80萬元。“根據當地經濟水平、住房市場發展趨勢等,對部分地區的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額進行了上調。”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根據不久前發布的政策,2015年12月31日前,針對長春市區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新建商品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額度由8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此次,針對的是中心鐵路分中心所轄部分地區(吉林市、通化市、雙陽區奢嶺鎮)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額度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調。其中,雙陽區奢嶺鎮的調整幅度最大。
按照本次發布的新規,家庭組合貸款方面政策也有所調整。據了解,職工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父(母)和子(女)可向中心申請家庭組合貸款。以子(女)爲借款人,可同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爲共同借款人;以父(母)爲借款人,同時可選擇其一個子(女)爲共同借款人。原來的政策是:對于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要求是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而按照本次發布的新政策,對于共同借款人的繳存地規定有所放寬:主借款人爲在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共同借款人爲在省內其他市(州)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也可申請家庭組合貸款。
“家庭組合貸款對于共同借款人繳存地的要求放寬,該政策最大的好處就在于提高職工可選擇房源的空間。比如兒子在長春工作,想在長春買房,單憑其個人的授信額度買不下來,其父親在通化繳存公積金,按原來的政策,父親無法成爲共同借款人,而按新政策則是可行的。”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