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住房公積金政策又有新調整,市住房公積金網發出告示,10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不能超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這對存繳時間較短的購房者而言,會略有影響。
貸款限額不超過賬戶余額20倍
7月1日金華住房公積金網新出一則告示:2015年10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在可貸比例和最高限額內,不超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賬戶余額少于5000元,按5000元計算貸款額。
看到這則告示,不少購房者心存疑慮。根據這項新出的規定,繳存時間不長,賬戶余額不足5000元,最多只能貸20倍,也就是10萬元。
據了解,金華市區出台這一公積金貸款新規定,是爲了貫徹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操作規定(試行)》。它明確規定,申請貸款額度不高于申請人及其配偶等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或月繳存金額的一定倍數,該倍數由管理機構擬訂報當地公積金管委會批准。
浙江省內不少城市都已開始按賬戶余額倍數確定貸款額度,金華市區最終確定爲20倍。這主要是爲了體現公積金繳存權利與使用義務對等的原則。比如有的繳存人已經繳了好幾年,賬戶余額有數萬元;而有的剛剛繳足6個月,賬戶裏也就一兩千元。如果每個人同樣都能最高貸到30萬元,顯然有失公平,也無法鼓勵單位和個人多繳多用。
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實際可貸額度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的賬戶余額20倍確定,當然最高不能超過30萬元,而且要符合首套普通住宅首付兩成、其他最低首付三成等要求。
按現行規定,繳存人可以先提取賬戶余額,再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10月1日以後,如果職工單方想貸足30萬元,提取賬戶余額時就要掂量一下了,賬戶裏至少要留足1.5萬元。
金華公積金還有一些新政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銀發[2015]196號),2015年6月28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從3.25%調整到3%,五年以上年利率從3.75%調整到3.5%。
這已是2015年第三次調整貸款利率,前兩次分別是3月1日、5月11日。經過三次調整,金華市民買房可以節省多少錢?以夫妻雙方均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80萬元爲例,假設貸款期限爲20年,購買首套住房,選擇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3月1日調整前,五年以上年利率爲4.25%,每月需還款4953.88元,本息合計118.89萬元(四舍五入,下同);6月28日調整後,每月還款4639.68元,本息合計113.35萬元,可節省7.54萬元。
還有自2015年7月1日起,個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必須已連續繳納(不包括補繳和逾期繳納)金華市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1年(含1年)以上。
另外,根據金華市統計部門發布的2014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有關數據,金華市對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限額標准作出調整,並從7月1日起施行。
具體標准爲:自2015年7月1日起,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扣除的最高限額爲1911元,較去年增加77元。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最高限額繳付的住房公積金,超過部分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