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姚懿容 通訊員 張道賢)近日,繳存職工王先生在住房公積金直屬管理部辦理了月對沖業務。“管理部按月從我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自動扣劃資金,用于償還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十分方便。”
繼2013年推出年對沖還貸政策後,今年5月1 日起,我市又開始推行月對沖還貸政策。截至6月底,全市采取月對沖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達7509人,提取金額達1386萬元。除原提取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購建房、人性化提取外,我市還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繳納物業費、物業維修基金的規定,減輕了購房人的資金支付壓力。同時,將原規定的每年只允許提取一次調整爲繳存職工如果符合多項提取條件,一年內允許多次提取,但同一條件一年內僅限提取一次。提取“新政”發布後,受到我市繳存職工的一致好評,提取業務辦理工作量出現較大幅度增長。上半年,我市居民共提取住房公積金7.86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05億元,同比增長63.38%,爲我市居民改善住房條件提供了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