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新闻客户端8月17日消息——金华日报东阳分社 杜晓萍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了政策,从8月17日开始,购房者本人没有缴纳公积金的,也可以提取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东阳是不是会做相应的调整?”市民王先生昨天致电《金报东阳》新闻热线问。
記者隨後咨詢了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陽分中心副主任陳俊霞,發現東陽並沒有這方面的調整。“我們是金華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機構,目前沒有接到相關文件,而且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並不是我們的主管機構。”她說。記者查詢了解到,省直公積金中心主要負責管理省直屬機關工作人員的公積金。
因此,東陽提取直系親屬的公積金的政策不變,即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如果用于償還購房貸款、支付房租,則只能提取配偶的公積金。
“提取直系親屬的公積金時,本人必須已經提取過公積金了,要提供本人的提取證明。”東陽分中心綜合管理科工作人員說,如果是商品房,要提供購房合同、發票、蓋紅章的預售證;如果是二手房,要提供房産證、契證,且都不超過三個月;此外,還要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提取人的身份證、結婚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