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網訊】昨天,記者從茂名市廣播電視台廣播欄目《與法同行》節目中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有所調整。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這次調整的政策內容。
據了解,爲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改善職工住房條件、支持社會民生的保障功能,更好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和房地産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從5月8日起,我市對住房公積金使用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丁波:这个调整的内容主要有几方面,一个是放宽了贷款的条件,调整了贷款的最高额度,降低了贷款的首付比例,推出了异地贷款的业务,还有一个就是放宽了提取的条件(等等)。】
首先是貸款條件放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貸款額度調整後,兩人(含)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同一普通自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爲60萬元,一人申請,最高額度爲40萬元。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爲20%。
其次,推行異地貸款業務後,職工本人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其本人或其配偶戶籍在我市並在我市購房,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貸款情況證明,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此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放寬後,我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異地購房,夫妻雙方均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我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異地貸款購房,夫妻雙方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用于償還住房貸款。以上兩類提取無需申請人提供戶口或工作單位在購房所在地的證明。
茂名台记者:陈华娇、叶锦生 实习生:黄燕秋、叶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