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了解到,上半年海南省住房公積金業務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歸集資金額穩步增長,主要業務指標均實現時間過半任務過半。今年下半年海南省還將繼續推出住房公積金新政,適當放寬提取條件,推出住房公積金“商轉公”改革等。
“商轉公”細則正在細化制定
业内人士认为,海南推出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改革,是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这将有利于 降低广大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贷款成本,体现住房公积金使用受益的均衡性,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必须提供房产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对于期房,各地规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在很多城市并没能申请“商转 公”。他们的解释是,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担保分为抵押和质押担保,抵押为产权抵押,而质押一般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目前,公积金贷款以抵押担保为 主。期房无法进行“商转公”的主要原因,是已经申请商业贷款的期房无法办理二次抵押,开发商也不会提供阶段性担保,期房“商转公”无法落实担保手续,因此 无法申请“商转公”。
此外,在很多城市, 如果没有房产证,也无法进行“商转公”。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解释是,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必须提供房产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深圳等地的“商转 公”政策,需要提前还清商业贷款余额,才可将部分或全部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而申请人也只有提交银行提前还贷的相关证明,才可办理“商转公”业务。对 此,很多人表示,选择贷款就是购房能力有限,现在要还清20年甚至30年的贷款,即使是剩余贷款本金,感觉压力巨大。而且提前还贷涉及违约,需额外支付违 约金。
據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海南“商轉公”這一政策正在細化制定當中,具體實施細則並未出台。
多措並舉發掘釋放潛力
据介绍,为帮助职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海南省出台了多项配套政策措施,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进一步发掘和释放住房公积金潜力,提高职工住房消 费能力。如制定出台《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供了资金支撑。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 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额度 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且原则上不得超过3万元/年。今年5月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 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海南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
此外,爲支持職工住房消費,海南適度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夫妻雙方在海口、三亞、瓊海、陵水購買商品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調整爲70萬元;其他市縣購買商品房的,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建造自住住房的,由10萬元調整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