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办公厅出台意见】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提取范围再扩大
時間:2015-08-10 來源: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浏覽次數:146
8月6日上午,省新聞辦召開《關于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聞發布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成員、副廳長李力、省財政廳副巡視員王晶、人行濟南分行委委員、副行長李建文向媒體介紹了《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李力介紹,《意見》的出台是我省深化公積金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盤活結余資金、擴大住房消費。《意見》分5部分,提出了16條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放寬了使用條件,降低使用門檻,切實減輕職工負擔,積極支持職工住房消費。
李力指出,《意見》較國家原有政策有5個方面有創新和突破:一是放寬貸款條件,提高了可貸額度。降低了職工申請貸款的連續繳存時間,由12個月以上降到6個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由30%、50%降到20%、30%,減輕職工購房壓力。取消了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挂鈎的限制,有效提高了職工實際可貸額度。二是取消限制門檻,擴大了提取範圍。放寬提取條件。職工購房提取時間由1年延長到3年,放寬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條件,允許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取得首付款支付憑證1年內,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農民工在城市或農村新型社區購買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規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擴大提取範圍。突破原來規定的提取範圍,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三是打通資金通道,擴大了資金來源。從全省層面統籌調劑使用,平衡城市之間資金余缺,將5個行業分中心結余資金納入所在城市公積金中心統籌使用,有效解決資金沈澱的問題。四是推進異地貸款,取消了戶籍限制。取消了省內異地貸款戶籍地的限制,即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省內其他城市購買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五是強化風險防範,設置了安全紅線。將目前執行的貸款風險准備金提取比例,由貸款余額的1%提高到2%。同時設置“安全線”,即住房公積金貸款率超過85%時,各市應及時調整政策,確保資金安全。
下一步,主要從三個方面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一是制定實施方案。逐項對照《意見》確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紮實推進《意見》落實。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深入落實國家和省一系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文件精神,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作爲工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不斷提高群衆滿意度。二是強化跟蹤指導。指導各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細則,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在《意見》實施過程中,密切關注並跟蹤化解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加強資金監管和風險防範。三是加強通報督查。我廳將會同省財政廳、人行濟南分行加強對各市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加大對各市公積金貸款業務的考核督查力度,實施貸款發放周報、日報制度,對貸款持續低迷城市的公積金中心責任人進行約談。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成員、副廳長李力、人行濟南分行委委員、副行長李建文還就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目的及內容、我省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中央媒體、香港媒體,省直及濟南市等近60家新聞媒體單位參加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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