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認真貫徹落實中省關于穩定住房消費的政策措施,安康市近日結合實際出台《關于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多項利好舉措助推全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意见》明确指出,居民利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30%,已付清首套房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30%,未付清首套房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40%;居民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20%。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对购买商品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91至144平方米减半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中省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一律不得变相收取,供电等部门涉及的电力配套施工相关费用要从低收取。
另外,公積金貸款條件放寬,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提高到50萬元,貸款年限延長到30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延長5年;個人購買自住住房時,允許提取其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允許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房租費和物業管理産生的相關費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同時《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支持房地産業發展的配套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