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要求,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去年下半年以來,房貸政策有過兩次大的調整。去年9月30日,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通知》,將首套房貸的最低首付比例降爲3成。該通知同時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這個首套房貸的認定標准被稱之爲“認貸不認房”。今年3月30日,人民銀行、住建部、銀監會發布《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
8月31日的調整是在3月30日的調整基礎上更進一步,簡言之,就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認貸不認房”,名下沒有房貸且只有1套住房的,就能適用住房公積金首套房貸款的標准。公積金貸款像商業貸款那樣實行“認貸不認房”,是合理的調整。這次調整與之前的調整一樣,主要目的是支持改善型自住需求,進而拉動居住方面的消費需求,爲“穩增長”提供動力。
因此,房貸政策再次調整,能爲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多支持,而促漲房價的作用不會太大。另外,這次調整也像之前的調整那樣,給予地方、銀行更大的自主性,規定四個一線城市可以自主決定申請公積金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在這些房價較快上漲的城市,有關部門會更加審慎地對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
石家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指南
石家莊市民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