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將全面推行
2015-10-01 07:04 杭州日報 | 分享 掃描到手機
[摘要]針對部分地區住房公積金使用條件偏緊,結余資金規模較大等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9月30日聯合對外發文,明確自今年10月8日起將實施多項舉措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
針對部分地區住房公積金使用條件偏緊,結余資金規模較大等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9月30日聯合對外發文,明確自今年10月8日起將實施多項舉措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
三部門提出,要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相互配合,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
三部門要求各地簡化業務審批要件。繳存職工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三部門還提出建立考核問責制度。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業內人士指出,此項政策的實施存在兩大壁壘:一是政策壁壘,公積金歸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調配,所以地區間協調有一定的制度障礙;第二個是利益壁壘,有些地區的公積金是用來支持當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開發貸款,每個地方都不希望自己的資金被他人使用。所以,公積金異地貸款想要真正落實,這兩個壁壘必須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