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青島新聞網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青島于2015年9月1日起,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在我市購買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爲20%,二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調整爲20%。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調整。
8月31日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爲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
之前我市关于公积金贷款方面的规定是,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 (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需间隔5年,且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