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將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20%個人所得稅。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廣大購房者的討論,因爲這與購房貸款的額度息息相關,不少搜房網友通過電話、留言、論壇的方式詢問“如何區別首套房和二套房”,今天,小編就做一個簡單的總結,對二套房的判斷標准進行討論,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全國範圍內,“認房又認貸”是二套房的一個重要判斷標准。結合網友們反映的幾個案例,小編進行了詳細解析。
銀行貸款基准利率表(截止2013年2月)
6.00
4.00
5.60
6.40
4.50
6.15
6.55
小貼士
二套房貸款利率不低于貸款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爲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名詞解釋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爲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案例一已贷款买房 出售后再买
王先生在2008年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隨著家庭成員的增多和經濟的改善,王先生考慮將現住的小房子賣了,通過貸款買一套大戶型的新房。按照這樣的情況,再買的新房屬于第幾套呢?
解析:根據新規定,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既認房又認貸。除了在房管局可以查詢購房者的買房記錄外,還要看其在銀行的貸款記錄。王先生雖然將原有的房子出售後名下已無房産,但因爲之前是公積金貸款買房,銀行依舊保留其貸款過的記錄,因此再購買新房時算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