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建雄 韦京辰) 一對“80後”的小夫妻爲自身住房裝修向銀行借款14萬元,貸款發放後卻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銀行在與其溝通無效之下向法院起訴。日前,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銀行與被告孫祥、李紅之間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最終,雙方達成了二被告還本付息的調解協議。
2009年2月23日,被告孙祥、李红以住房装修为由与银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金额为140000元,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从2009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日,“80后”小夫妻自愿用二人位于河池市青秀路的一套房屋作贷款抵押担保。
貸款發放後,孫祥、李紅尚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但自2012年5月3日開始出現違約,截止2013年12月累計違約14期。此後經銀行多次催款,夫妻二人均以困難爲由拖欠不付。無奈之下,銀行將這對小夫妻告上了法庭。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孫祥、李紅自願在2013年12月26日前還清前期所欠貸款本息20000元,余下貸款本息從2014年1月起按每月每期1322.72元(如有利息調整另計)逐月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