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日讯 近日,不少市民扎堆跑到银行询问:“今年降息三次了,为啥我的房贷还款金额还没少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央行再次降息后,个人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调整前的3.75%降为3.5%,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由5.65%下调为5.4%,但各大银行一般采取的是房贷按年调息,即次年1月1日起才能执行最新的利率。
“降息後,我的房貸應該每月少近200元,爲何到現在一點變化沒有?”6月30日,冰城李先生來到一家郵儲銀行咨詢,工作人員介紹說,“每次降息,市民都認爲房貸會‘即時’調整,紛紛來詢問爲啥自己還貸金額沒有減少。”據哈爾濱銀行工作人員介紹,銀行房貸一般以浮動利率爲主,一種是隨基准利率變動而變動,一旦央行調整基准利率,房貸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作相應調整;另一種是每滿一個浮動周期後,以重新定價日適用的基准利率作爲下一個浮動周期的適用利率,且各家銀行浮動周期不同,但大多采取按年調息。所以說,無論客戶在當年1月份還是12月份辦理房貸業務,都在次年1月1日起執行最新利率。
“降息後房貸在次年1月調整,我知道了,可我今年1月份的房貸咋還比去年多了呢?”市民劉女士問道。哈爾濱銀行的專業人士表示,這是由于房貸月供計算方式導致的,該客戶采用的是等額本金還款方式,還款日是每月7日,遭遇跨年月供“分段計息”。利息計算方式爲:12月7日-12月31日共25天采用原利率,1日-6日共6天采用新利率,總共是31天的利息,而平時的月供是按月利率(30天)直接計算,導致客戶1月月供要比12月“多交”一天利息。並且這部分利息比那6天少交的利息還要多,最終導致1月份月供多了一些。但一般從2月份開始,月供會減少並穩定下來,所以建議市民在1月份還房貸時還是多存一些,以免出現還款額不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