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Font Size:
摘要:11月14日,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規定四種情形下購房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這已經是宣城今年第三次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業內人士表示,樓市持續低迷,促使不斷出台救市政策,刺激樓市
11月14日,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規定四種情形下購房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這已經是宣城今年第三次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業內人士表示,樓市持續低迷,促使不斷出台救市政策,刺激樓市。
通知中規定,符合四種購房情形之一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這四種情形分別是: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宣城無住房,購買自住住房的。
通知中還規定,貸款首付款比例90平方米以內爲20%,90平方米以上爲30%。“我們原來的政策比省內其他城市要嚴一些,這次調整就稍微放寬一點。”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科一位姓汪的科長說,此次調整也是爲了落實央行、銀監會、住建部、財政部此前的要求。
宣城一年內多次發布關于房地産業發展的政策,有業內人士認爲凸顯“救市”之心迫切。
相關鏈接
今年6月1日,宣城將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30萬元,9月又將這一額度提高爲40萬元。
今年9月10日,宣城市提出了二十一條促進房地産業發展的意見,被稱爲“救市二十一條”。其中表示“購房人已還清前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