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南昌(樓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2014年11月10日起,對于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用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可提取余額用于買房支出
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用于滿足購買該套住房的支出(不含貸款金額),貸款職工提取時須留存近期6個月的繳存額。該項政策采取階段性實施方案,執行期一年。
可取可貸的政策采取階段性實施方案,執行期一年,從2014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止。在此期間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産權人可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總額不得超實際支付購房款
值得注意的是,貸款職工、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産權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貸款職工提取時還須留存近期6個月的繳存額。“如果職工近期月繳存額爲500元,那麽500乘以6等于3000元。也就是說,張三須留存3000元。配偶和其他共有産權人不需要留存,提取金額要是百元的整數倍。”咨詢台服務人員提醒道。
此外,爲保障繳存人的權益,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金必須轉入各自的中國銀行(601988,股吧)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內。所提取的資金將在協議簽訂的次月25日前,由管理中心劃轉至提取申請人各自的中國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即日起可申請新政貸款
對于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用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繳存職工購買商品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貸款利率執行基准利率。繳存職工購買存量房的,即已被購買或自建並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貸款利率執行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