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3日宣布,即日起調整省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從原來的最低爲30%調整最低爲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執行首套貸款政策。
據介紹,此次政策降低了貸款門檻,由原來的需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才可以申請貸款,調整爲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了原有的自申請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內沒有提取記錄的限制。同時,提高了貸款額度,由原來的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調整爲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延長貸款年限,由原來的最高年限可申請至法定退休年齡,調整爲最高年限可申請至法定退休後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