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日北京專電》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從6月1日起
,公積金貸款的認定將執行「認房不認貸」,對于此前借款申請人是否進行商品房買賣記錄不再
考慮,對現有住房面積的認定也有所放松。這意味著,如果此前有房,只要將其賣掉,即便之前
用過貸款,或是因購房提取過公積金,也都能被認定爲首套房。此外,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
付比例降至3成,不再限制人均面積。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將
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貸款最高額度爲120萬元人民幣。系
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
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貸款最高額度爲80萬元人民幣,而
此前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不低于70%。
另外,新規對于二套房貸的現有住房面積認定也有所放寬。對于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
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于統一標准的繳存職工家庭,目前執行的北京
市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標准,是去年6月起執行的31.3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