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苗成韬)近日,市民张先生在我市某楼盘贷款买了房子,按照规定,向银行贷款需要去公证处对个人贷款进行公证,而开发商表示,公证费要张先生来出。张先生拨打市长热线12345询问,这笔钱是应该自己出还是房地产商来掏?
張先生告訴記者:“個人貸款的公證費用需要400多元,房地産商要我出公證費,但有人告訴我應該是房地産商出這筆錢,我想知道這筆錢到底應該誰掏。”
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房屋貸款公证费一般由买房人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