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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前還貸因人而異
臨近年底,居民手頭閑錢會漸漸多起來。對于習慣“無債一身輕”的市民來說,年底辦理房貸的提前還貸不失爲降低家庭債務的方法。不過,由于房貸期限較長,不同時期辦理的利率情況也不相同,銀行理財人士提醒,有一些情況提前還貸並不劃算。什麽樣的情況更適合閑錢用來提前還貸呢?
記者留意到,通常銀行會約定,房貸辦理的半年或一年內不得提前還款。據業內人士介紹,這是因爲房貸等額本息方式下,利息支出較多,並且逐年減少的,而還款的前幾年利息最多,此時提前還貸,銀行自然不太願意。
以市民李先生的房貸36萬元期限20年爲例,按李先生辦理時的基准利率7.05%計算,選擇等額本息方式還款,李先生還按揭第一個月月供的2801.89元中,有2115元是利息,僅有686.89元是還款本金。此後盡管逐月降低,但總的來說,前幾年還款主要還的是利息,李先生前3年還款總和近10萬元中,利息總和近7萬元,本金卻只還了2萬多元。如果此時李先生將手中余錢辦理提前還貸本金,可以節省一筆利息支出。
不過,從理財角度看,提前還貸未必劃算。中信銀行晚報大道支行理財師唐艾嫔建議,如果投資者的預期投資收益在商貸利率之上,那麽提前還貸並不劃算。反之,則可考慮提前還貸。另外,采用等額本息還款到中期的市民,已償還了大部分的利息,提前還款的部分則更多的是本金,再提前還貸意義也不大。唐艾嫔還提醒,此前享受了商貸利率七折、八五折的市民,由于折後的利率較低,沒必要提前還貸。如果貸款時沒有申請到優惠利率,月供壓力較大,且沒有投資收益更好選擇時,則可考慮提前還貸。
记者 李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