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金融穩定機構(EFSF)3日發表聲明稱,據該機構與希臘簽訂的協議,希臘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違約構成“違約事件”,EFSF有權要求希臘提前歸還總計約1309億歐元的貸款。
聲明說,EFSF決定不要求希臘立刻還款,但保留采取行動的權利。
歐洲金融穩定機構是創建于2010年的臨時救助機制,由歐元區成員國提供資金擔保,從金融市場進行融資,以幫助歐元區重債國渡過債務危機。
聲明還說,希臘違約事件並沒有影響EFSF對其債權持有人的償付能力,因爲投資者相信歐洲金融穩定機構債券受益于“穩健的擔保結構”。
EFSF是希臘最大債權人,目前它發放給希臘的貸款總額約1309億歐元。它對希臘的金融救助從2012年2月開始實施,原計劃到2014年12月到期,在希臘的請求下,救助計劃延長半年至2015年6月30日。
EFSF首席執行官克勞斯-雷格林在聲明中表示,“希臘對IMF違約,讓我們深感擔憂,這表示希臘沒有履行其向債權人的承諾,將給希臘經濟和希臘人民帶來嚴重後果。”
希臘將于5日就是否接受債權人救助協議進行全民公投,分析人士認爲,EFSF此時發表聲明,意在給希臘和打算投反對票的希臘民衆施壓。
自2013年7月1日起,作爲歐元區永久救助機制的歐洲穩定機制(ESM)取代歐洲金融穩定機構,成爲歐元區唯一有責任提供新的金融援助項目的機構,同時歐洲金融穩定機構不再承擔任何新的援助項目,一旦受援國還清所有貸款,歐洲金融穩定機構將停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