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金融穩定機構(EFSF)7月3日發表聲明稱,根據該機構與希臘簽訂的協議,希臘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違約構成了“違約事件”,歐洲金融穩定機構有權要求希臘提前歸還總計約1309億歐元的貸款。
聲明說,歐洲金融穩定機構決定不會要求希臘立刻還款,但保留采取行動的權利。
聲明還說,希臘違約事件並沒有影響歐洲金融穩定機構對其債權持有人的償付能力,因爲投資者相信歐洲金融穩定機構債券受益于“穩健的擔保結構”。
歐洲金融穩定機構是希臘最大的債權人,目前它發放給希臘的貸款總額約1309億歐元。它對希臘的金融救助從2012年2月開始實施,原計劃到2014年12月到期,在希臘的請求下,救助計劃延長半年至2015年6月30日。
歐洲金融穩定機構首席執行官克勞斯·雷格林在聲明中表示,“希臘對IMF違約,讓我們深感擔憂,這表示希臘沒有履行其向債權人的承諾,將給希臘經濟和希臘人民帶來嚴重後果”。
希臘于5日就是否接受債權人救助協議進行全民公投。分析人士認爲,歐洲金融穩定機構此時發表聲明,意在給希臘和打算投反對票的希臘民衆施加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