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前還款
每月6至10日可辦
公積金提前還款
每月6至10日可辦
本报讯(记者 马晓鹏)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下月起每月6日~10日可以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及结清业务。
按照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正常還款滿12期後,可申請提前部分還款,或全部結清剩余貸款本息。提前部分還款時,所還本金額最低不少于上一期貸款本金余額的40%。提前結清或正常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方可辦理房産抵押撤除手續。
據介紹,提前部分還款的業務,辦理者只要將准備資金存至還貸存折(卡)上,然後到委托銀行指定網點還款就可以了;要辦理提前全部結清的業務,辦理者到委托銀行指定網點還款後,還需到住房公積金大廈3019室辦理相應手續,然後到擔保公司辦理有關手續,最後才能到房管局辦理房産抵押撤除手續。
每月6日~10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辦理提前部分還款及結清業務,辦理提前還款業務應避開借款人當月正常還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