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須知所述提前還貸僅限在已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獨立核算業務的建行、農行、中行、交行、徽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因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組合貸款的商貸部分),而直接向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還貸申請。本須知所述內容不含尚未開展貸款獨立核算業務的工行提前還貸業務,而暫由借款人直接向工行提出提前還貸申請。
二、提前還貸分爲提前部分還款和提前全部結清,均需在正常還款一個月後方可申請。
三、借款人在還清拖欠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貸。提前部分還款的,提前還本金額不得少于一萬元(不含當期應還貸款本息)。
四、約定的提前還款日期應爲正常工作日(不含節假日),且在當期正常扣款日期之前,當期正常扣款日期前後各3個工作日內不受理提前還貸申請。
五、辦理流程
1、借款人攜本人身份證原件至管理中心營業大廳業務櫃台提出申請;委托他人代辦的,除提供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一份、複印件一份。
2、初審通過的,現場約定提前還款扣款日期、金額等,並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一式兩份,交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六、借款人應保證約定扣款日前一日還款儲蓄存折(卡)余額不得少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所約定的當期應還本息及提前還貸本息之和,如違反此約定造成的提前還款失敗或貸款逾期等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七、借款人在約定扣款日前一日未足額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所約定的償還貸款本息金額的,提前還貸申請自動失效終止,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應再次申請。
八、屬提前全部結清貸款的,在約定扣劃成功後,可至管理中心二樓擔保櫃台打印《貸款結清證明》,憑此證明直接向抵押權人申請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組合貸款的商貸部分同時可向貸款承辦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九、提前還貸(不含提前全部結清)每年度可申請辦理一次,不辦理跨年度提前還貸申請,每年12月20日爲提前還貸申請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