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對于有了些積蓄的房貸者來說,提前還貸或縮短貸款期限是節省利息支出的好辦法。近日,記者在市區內多家銀行了解到,春節前夕,不少銀行出現紮堆提前還貸的現象,不過專家提醒,提前還房貸應因人而定。
2011年初,做物流生意的劉先生在濕地公園附近買了一套三房兩廳兩衛的商品房,向銀行貸款20萬元,貸款期限16年。因爲當時辦理按揭時貸款利率上浮了5%,劉先生每月需還款2490元,其中利息達到1636元,本金854元,還款兩年的時間裏,劉先生單利息就支付了3萬多元,這樣下去,劉先生覺得壓力非常大,權衡了一下,加上今年的積蓄,劉先生湊足了“銀子”決定在年前與銀行做個徹底了斷。
“雖然銀行卡裏的數目一下歸零了,但想想還清了債務,心裏舒暢多了,以後再也不用每個月交那麽多利息,可以輕輕松松過年了。”交完余款,劉先生長籲一口氣。
無獨有偶,和劉先生有同樣心情的還有市民鄧女士。2010年鄧女士買房時,向銀行貸款了15萬元,每月還貸1500元,鄧女士夫妻倆都在深圳打工,辛苦了一年,回到家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把房款還清,考慮到還需要一些開銷,鄧女士和丈夫商量提前還部分房款。鄧女士介紹,雖然兩人在外面打工的收入每月有7000多元,但現在上有老,下有小,很多地方都需要花銷,今年提前還部分房款,至少可以減輕兩人的壓力。記者在近期走訪時發現,有類似劉先生和鄧女士這樣做法的房貸者爲數不少。
可是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提前還貸,勞動路一家工行負責個人貸款業務的章經理表示,是否需要提前還貸應由個人實際情況而定,不必盲目提前還貸。比如借款人有穩定的投資項目,且項目有較穩定收益者大可不必提前還貸。另外,對于采取等額本息還款法的客戶來說,還貸年限已到貸款期限的一半時,償還月供的利息支出要高于本金支出,而在最後幾年中,月供支出基本以本金爲主,利息很少,這時再提前還款也省不了多少利息支出。所以這時再提前還貸,意義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