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樓繼偉在兩會答記者問時說,改革後新的個稅體系下,房貸利息、教育和撫養子女費用將可抵稅。房貸利息抵扣個稅,去年也說過,但並沒有具體方案。今年看起來,國家是要動真格的了。抵扣個稅,可是關系到每個人的錢包呢.
稅收制度,在任何國家,都不能做到完全公平。一旦涉及到公民收入,國家就不得不格外謹慎,防止制造新的不公平。此次減稅,真正實惠了誰?要想設計一套合理的抵扣方案,這裏面還有四大疑問,有待決策者思考。
一、抵扣受益人群有哪些?
很多人擔心,房貸利息抵扣個稅是在用全民稅收救濟富人,這種擔憂不無道理。中國能買得起房的人,就算是在小城市,手裏至少也得有個幾十萬吧。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221元,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4元,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20元,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8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4544元。
中等收入的人,也要攢錢十年,才能攢夠20萬,在二三線城市也就是一個小戶型住宅的首付。所以,貸款買房的人,至少算中等收入及以上的人群。那麽,中等及偏上的人沒有資格抵扣個稅嗎?我認爲不是,這些人雖然不算窮人,但我們知道,他們攢下幾十萬塊錢,也都是拼命加班工作賺得辛苦錢。中國人加班時間在世界數一數二,可以說,中國最廣大的中等收入人群是在用生命換錢。更不要說現在看個病都那麽貴了。抵扣個稅,能有效減輕中等收入者的生活壓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幸福感、安全感。
低收入暫時買不起房的人,稅收政策就照顧不到了嗎?這就是稅制改革的症結所在。融360認爲,在執行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同時,應把同樣甚至更多的補貼給予低收入者。比如,給低收入者以租房補貼,數額可能不多,但也是表達的一個態度。
二、稅收單位是個人還是家庭?
說到抵扣個稅和補貼,問題來了,該把抵扣分配到每個納稅人,還是每個家庭呢?現在,我國稅制是落實在每個納稅人。但我們知道,家庭的錢是合在一起支出的,而夫妻二人收入差距可能很大。同樣的總收入,夫妻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納稅額就越多,這就造成了稅收的不公平。
收取稅款,以家庭爲單位比較合理,但發放補貼,再以家庭爲單位,就會有漏洞。如果房貸利息抵扣個稅落實到家庭,可能會有假離婚的問題。之前,爲了獲得買房資格、貸款資格,有的家庭用了假離婚的辦法。現在,爲了獲得稅收優惠,有沒有可能用假離婚的辦法呢?夫妻二人,一個人還房貸,獲得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優惠,另一個人簽個假租房協議,還有可能享受租房補貼。當然,補貼金額不多,大多數人可能不會采用這麽損的招。一套方案,不可能十全十美,總會有漏洞。決策者想的是,如何把漏洞縮到最小。所以,融360認爲,不管是房貸利息抵扣個稅還是其他變相補貼,還是以個人爲單位比較妥當。
三、如何計算抵扣金額?
房貸利息抵扣個稅,依照去年的草案提出的計算方法舉例說明:如果扣除社保公積金後你月淨收入5000,應稅收入=5000-3500=1500,應納稅額=1500*3%=45元。你的房貸月供是2000元,其中本金1000元,利息1000元,抵扣就是從應稅收入裏減去你的房貸利息部分。執行抵扣政策後,應稅收入=5000-3500-1000=500,應納稅額=500*3%=15元。抵扣爲你節省了30元。當然,這裏只是最簡單的舉例,由于個稅是階梯制繳納,所以你的收入越高,抵扣所節省的金額就越多。
具體落實上,還有幾個問題:
1、曆史利息能否被抵扣?
我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已經還了幾年的利息,現在允許抵稅了,我過去交的利息,能平攤到今後的還貸期裏抵扣嗎?國外的例子可供我國借鑒。日本的抵扣政策是只能抵減10-15年限的房貸,並不能全部抵減。融360認爲,過去的利息能否抵扣,要看稅務部門核算起來難度大不大,現在咱們還不得而知。
2、每月利息不一樣,怎麽辦?
不管是用等額本息還款還是等額本金還款,每月所還利息都是不一樣的,等額本息還款法下,開始幾年所還利息比例稍微多一些。在計算抵扣利息時,如果以當月實際利息計算抵扣額度,則每月的應稅收入都不同,決策者應考慮的是,計算複雜度是不是在稅務機關可承受範圍內。如果把總利息除以還貸總月數,把利息平攤到每個月,那計算就容易很多,同時也很方便把曆史利息納入抵扣範圍了。荷蘭就采取按月抵扣的辦法:只有當納稅人按月進行分期付款償還貸款的時候才可以進行利息抵稅。
3、抵扣利息有沒有上限?
房貸利息,有的人多,近萬元,有的人少,只有一兩千元,應不應該有限制?如果限制過高,又成了“劫貧濟富”;如果限制過低,本應享受優惠的中等收入者就沒有機會了。被譽爲“北歐共産主義”的瑞典規定,根據利息金額不同,抵減比例不同。融360認爲,抵扣應該有限額,否則,富人貸款千八百萬,月供利息幾萬塊,都被抵扣掉了。決策者也應綜合考慮不同群體的收入和生活成本,設置一個合理的抵扣限額。
四、如何劃定優惠範圍?
房貸利息抵扣個稅,最大的問題是,什麽樣的房子有條件抵扣?若按照“不讓稅收劫貧濟富”的原則,房子應該有以下條件:
1、價格:超過某一價格的房子,不管你貸款比例是多少,都不應該納入抵扣範圍。
2、面積:跟價格一樣,這是從另一個角度把豪宅排除在外,超過某一面積的房子,也不應該有抵扣資格。
3、第幾套:就連萬惡資本主義的美國,也對抵扣套數作了規定。美國要求抵扣項被限制爲有主要住所或第二住房擔保的債務的利息且只有一定範圍內的利息是可以抵扣的。爲把稅收優惠給予最需要的人,做到“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可以規定只有首套房貸款利息才能抵扣。
總之,要想讓一項減稅政策成爲惠民好政策,必須要做的是平衡各方利益,不偏不倚,通過完善各項細節,讓政策切實可行。據預計,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具體方案,在年內一定會出爐,那時我們再看決策者是如何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