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我是一名常年在外務工的農民,今年在興文買了一套房子,這是我首次購買的自住房,最近在開發商指定的興文信用社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說貸款利率是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礎上上浮10%。但巴中市人民辦公室關于印發《巴中市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九條措施》的通知裏有關規定:對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貸款利率爲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應該按哪個標准執行呢?
中國人民銀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回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發〔2014〕287號)文件中指出,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貸款利率下限爲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但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由于貸款利率上限已經放寬,人民銀行不幹預金融機構自主經營,你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條件(如信用狀況、風險保障情況等)對照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具體要求,與放貸機構協商議價,或自主選擇其他機構。已將你的訴求轉給辦理此筆貸款業務的信用社,請他們根據你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利率執行水平。如有疑問可直接與辦理銀行進行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