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问答:办理了贷款 还能退房款吗?
2015-05-06 11:00 燕趙晚報 | 分享 掃描到手機
[摘要]逾期交房超過30個工作日後,他向開發商方面提出了退房要求,對方卻以他已辦理貸款爲由,將其拒絕。“辦理了貸款就不能退房?合同裏並沒有對此進行約定。”他說。
逾期交房超過30個工作日後,他向開發商方面提出了退房要求,對方卻以他已辦理貸款爲由,將其拒絕。“辦理了貸款就不能退房?合同裏並沒有對此進行約定。”他說。
2013年,劉先生在平山縣中山世紀廣場購買了一套房子,其購房方式屬于按揭。當年7月,他付給開發商約12萬左右的首付,而後于2014年4月份在銀行辦理了貸款。據劉先生介紹說,購房之初,他曾去樓盤實際考察過,所在的2號樓主體工程基本完工,感覺按時交房應該不會存在多大問題,才下了買房的決心。
按照雙方最終簽訂的購房合同,交房截止日期定在了2015年的4月1日。然而時間已過了一個月,仍然沒有收到交房的信息。
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對于逾期交房有這樣的約定: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0.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刘先生说,逾期超过30天后,他在5月4日去售楼部向开发商方面提出了解除合同退款的要求, 工作人员给的答复则是他已经办理了贷款,不能退款。
“對方說6月底可以交房,但是我擔心再出現拖延。其實我最想了解的是,已貸款的情況,能否按合同約定退房款。”
5日上午,記者就此致電該樓盤售樓部。一位工作人員說,2號樓確實要在6月底交房,目前已經達到交付標准,只是還有一些細節工作。對于辦貸款是否能退款的問題,對方表示不太清楚。對方說,“目前多是業主詢問違約金賠償的事,退房款還不知道怎麽處理。”工作人員說,如果業主有這方面的意願,她可以向上反饋。
河北誠基律師事務所王潤奇律師認爲,如果合同有超過逾期一定時間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業主有意願,開發商應該按此執行。業主的貸款損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訴訟開發商。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逾期交房時間不是很長的話,他建議業主還是采取靜待方式。如果還是不能完成交房,再采取措施。
推荐阅读:曝光:严查再加码 石家庄4月份再注销43家房企资质
爲進一步加強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注銷手續:(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第七條“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在《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向房地産開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産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等規定,現對2015年4月份有效期滿未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43家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予以公告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