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一年內,對家庭購買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給予實際成交額0.5%的財政補貼。(2)加大對房地産信貸支持服務力度,針對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貸款利率下限爲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3)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銀行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擁有2套及以上並無貸款記錄或貸款已結清的購房家庭,可參照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異地購房戶同樣享受本地居民的貸款政策。